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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1998年和兄弟五人承包荒废土地若干,并于村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允许开发,构建养殖,鱼塘。随着父母年龄逐高体力不支,很多家中事物都落到我身上,我于2018年1月对父亲承包的土地仍有荒废的部分进行土地复垦及规整,高流政府派人(副镇长许*,及办事人员王*等人)将我作业机械无辜扣留,中间未出示任何证件,事后给我开1000元罚款,定义(非法取土)并交2500元保证金,让我三日之内将其还原,如若不还原,就用这2500元由政府找机械将其还原,(有副镇长说话的录音为证)事后我咨询有关人士觉得不妥,随后我找到镇党委书记反应其问题,说日后给我答复,至今我未接到任何答复!这土地也未规整2500元保证金也没见到!作为党委书记任由下属欺压百姓不闻不问,下属假借手中权利欺压讹诈百姓怎么能让百姓爱戴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希望有关单位及领导可以为我们百姓做主,还我们百姓一片青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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